明清戏曲“宗元”观念的确立与普及来自源远流长的宗经传统,也是文学复古思想长久浸淫的必然文化选择。不过,对于以叙事为特征的戏曲文体而言,因诗文复古而深度入侵的诗文思维方式和话语模式也促成了抒情言志功能之于戏曲的强力吸附,戏曲的本体特征日益被消解,文人化、案头化、雅化逐渐演为明清戏曲的显性特征,南杂剧、传奇戏曲日益趋近于以诗骚传统为灵魂的抒情文体。也就是说,叙事观念的不断弱化,促使戏曲文体加快了回归到以诗词为代表的雅文学怀抱的步伐,俗文学传统日益殒失,所谓的“宗元”最后并没有促成元代戏剧传统的回归,反而将“戏曲”塑造成为徒有戏剧其表的抒情文体。
早熟的元代戏曲作为中国古典戏曲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因其“戏剧典范”与“文学遗产”之双重属性,在明清戏曲史上发挥了思想资源和创作武库的特殊功能和作用,也为明清时期的戏曲创作和批评提供了当然之“箭垛”。今天,当我们反观彼时林林总总、几成乱花迷人之势的戏曲现象,当然不该盲目崇拜一种文化现实及其所形成的传统,也不应对其轻易否定,而当视之为标的、为载体,以一种理性的态度、科学的精神,运之于当代文化的建构、人文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汲取精华、祛除糟粕,让传统文化文本永远以一种“当下的”状态存在并作为一种特殊的遗产供我们辩证取资、有效利用,应该是一种让人点赞的文化理念和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