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人鬼情未了。人与异类的婚恋是颇为常见的叙事主题,多数学者都认为这是人们在梦幻以及想象中以一种叛逆的姿态宣泄自己的欲望。在我国古代社会,伦理思想对人性产生束缚和压制,让人们的欲望难以发泄,但通过人与异类的相恋、交合使得这一缺失得以补偿。在关于鬼的记载与描述中,这一情结也非常引人瞩目。第一篇“人鬼恋”的故事是《列异传·谈生》,讲述陌生少女与寒士谈生交好,少女要求三年不以灯烛照其身体,两年后谈生违约,照出少女腰上已如人、腰下仍是枯骨的样子,于是人鬼缘尽。人鬼恋中最感人的是生死恋,这类主题同时也造就了一批痴情女鬼的典型形象,诸如《搜神记》里的紫玉、《牡丹亭》里的杜丽娘、《红梅记》里的李慧娘、《倩女离魂》里的张倩女等等。人鬼恋因其超现实性,往往可以尽情抒发爱情的自由本质,也是男性表达对礼教束缚下的女性回归自然、奔放天性的渴求。
再次,小鬼作秀。这类鬼并不给人带来什么灾难,反而可以充当人们闲暇生活的调剂品。《纪闻》中有一则故事,讲述人在巴峡行舟,忽然听见朗咏诗曰:“秋径填黄叶,寒摧露草根。猿声一叫断,客泪数重痕。”声音激昂、悲怆,以为是舟行者未寝也。天晴后探访,才发现是溪地中的一具人骨。此类鬼形象的出现当是文人借以抒怀的手段。自唐以来,文人开始着意创作小说,可以运用多种手法使得鬼的形象更加饱满,故事的情节更加玄妙、引人入胜,同时也间接地表达了作者的个人情怀。另外,文人可以通过“行卷”、“温卷”以取得名人推荐,达到登科入仕的目的。由此,关于鬼的叙事也称为文人表现自我才华的一种方式。
最后,鬼报恩或是报仇。在思想钳制十分严重的等级社会,很多鬼被赋予了伦理道德教化的功能:“德则其人,不德则其鬼。”(蒲松龄《问心集序》)《国语》中即有关于魏妾之父的鬼魂报恩的记载,此类传说在古籍及民间也比比皆是。鬼复仇更是极为常见的故事主题,比如冤死鬼:伯有被子皙、驷带杀害,其亡魂变为厉鬼进行报复(《左传·昭公七年》)。明代传奇《焚香记》中女主角敖桂英不顾一切地爱上落难书生王魁,并助其得中状元,之后却遭抛弃,敖桂英便自尽而死,冤魂变为厉鬼到阳间捉拿王魁复仇。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聊斋志异》是“专集之最有名者”。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也曾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