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欧美文学史,还是中国的现当代文学史,乡土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汇,是作家们所依靠的、最主流的创作题材,是滋养一个作家最大的“粮仓”。很多作家一生的创作,就是在以文字完成精神的还乡。比如鲁迅,他所有的小说当中都有绍兴;比如贾平凹,如果不写陕南地区,如果对这个地方没有依赖,他存在吗?
但是按照我们以往的习惯,会把“乡土”拆解成乡村与土地。而今天,从文学史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呼应的角度来看,必须要重新认识乡土对于文学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我现在比较倾向于把乡土文学中的“乡”改成“故乡”,而不是乡村,从而让“乡土”这两个字更经得起推敲,在文学创作中产生更大的能量。
因为在一个迁徙加剧、流动频繁的社会,每个人都在发生位移。我们不能默认每个作家总是跟乡村有关系。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不是每个作家的生活跟乡村一定会产生关系;乡土这么一个庞大的文学资源,对于每个作家都产生不同的意义。比如王安忆跟乡土文学有关系吗?如果按照我们以往对于乡土的理解,没有关系;但我把“乡”挪用为“故乡”之后,跟乡土文学有关系吗?有,那是上海与她一生创作的关系,上海的小街小巷,与一个人的成长轨迹,一下子就产生关系了。我自己也是迁徙的产物,是我父母那一代的迁徙使我成为一个苏州人。因此,虽然我身上流着农民的血,但是从小在城市的石板街上长大。
农耕文明恐怕已经不能支撑很多文学艺术的创作;一头耕牛,一个老头,夕阳落山,所谓传统的乡村的美学概念已经不能支撑一个人所需要的文学的所有内容。
每个人的写作几乎都有一片乡土,这就像印证了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叫我在哪儿,什么就在哪儿;在这个时代,我倾向于用这样的概念和姿态来认定一个作家与乡土的关系,那就是我在哪儿,乡土就在哪儿。它不是一个回望的姿势,尽管那个姿势有时候会爆发出非常煽情的、非常浪漫的“啊,故乡”;不是站在几千里之外来看,并因了这种距离产生的某种情感能量而去回忆,去缅怀。我觉得在这个时代不必,你从小生长的这块土地基本上会构成你现有的乡土,它仍然足以支撑你的创作和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