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简单——英帝国在北美的治理远远没有到天怒人怨的地步,轻徭薄赋、放任自流是英国政策的典型特征。本地人生活殷实、政治清明,实在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地方。1776年6月21日马萨诸塞的一个小镇托普斯菲尔德(Topsfield)的居民在一份要求北美独立的决议中追忆道:“那时(几年之前)我们还把自己看作是大不列颠国王的快乐子民,那是我们父辈的国土,也是我们的母国。我们曾认为,捍卫大不列颠王室的尊严既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利益所在。我们总是出自自愿这么做的,既用我们的生命,也付出我们的财富。”这大概就是一般老百姓的心声。
那么,为什么北美人还要造反?此处不便展开答案,但有几本书可以推荐给大家:首先是伯纳德·贝林的《美国革命的思想意识渊源》,这本书叙述了美国革命思想是如何从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的思想资源中浮现的,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的政治与社会动荡又是如何触发了殖民地人士的“危机”想象(从而点燃了革命的导火索);接下来是杰克·格林(Jack P. Greene)的《美国革命的宪法根源》(The Constitution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和约翰·菲利普·里德的《美国革命的宪法史》(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这两本书探讨了英帝国内的宪法争议、来源与发展及具体事宜;然后是罗伯特·图克和大卫·汉德瑞克森(Robert W. Tucker, David C. Hendrickson)合著的《大英第一帝国的衰落》(The Fall of the First British Empire)一书,这本书着重介绍了英帝国统治阶层对其北美政策的评估以及其策略。最后是拙作《帝国的分裂:美国独立战争的起源》,对英国革命与美国革命之间的继承性有所阐发。
简单地说,北美之所以独立,与其说是中国式的官逼民反,不如说是帝国内的改革运动经由反复刺激变得逐渐恶化而走向失控。当时虽然还没有“陛下忠实的反对派”这个说法,但是北美有一大批抵抗者把自己看成是合法(也许带点灰色)政治抗争运动的参与者,而非革命先驱(很多人是仗打了起来才发现自己“先驱”了)。由于大家不是抱着闹革命的心态进入英美冲突的,带头的人就都是绅士,与无套裤汉相比,肯定是没有那么急切追求大变革的。革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73年还在对朋友说:“并不是朋友间的每一次侮辱都需要一场决斗,并不是国家间的每一次损害都需要一场战争,同样,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政府的每一个错误和对权利的每一次侵犯也并不需要一场反叛。”1775年波士顿邦克山战役之后,仗越打越大,大陆会议还在磨磨蹭蹭地向英王递交请愿书,为此还发生了严重的内部分裂,宾夕法尼亚一度扬言要率领南部殖民地同新英格兰人分道扬镳。此外,各殖民地之间的矛盾其实也很有一些。换句话说,美国革命的起始压根就不是一个独立运动,从革命动员的角度来讲,自然是非常脆弱的。按理来讲,对这种情况,只要英国政府应对得当,是断然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被大家亲切称为“梁大妈”的梁军清楚记得最初自己钻进村里寻找会做刺绣的妇女的情景,这些从未跟外人打过交道的妇女们低着头涨红着脸,扭扭捏捏扯出衣角的图案,“我只会绣这些,老丑了”,声音细不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