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角度讲,美国革命最脆弱的时刻并不是如埃利斯所言是纽约之战前后,而是战争尚未爆发或爆发不久(直至1776年7月)这段时期,革命完全可以被英国的一次政治妥协消灭掉(日后英国在加拿大就是这么干的,效果不错,加拿大现在还是英联邦国家)。
对英国来说,不幸的是有一个倔脾气的国王当政。乔治三世不坏,但相当缺乏政治经验,认死理。在十数年的英美紧张关系中,不列颠的当权者首先是回避真正的政治问题,把北美问题简单归结为一小撮人野心作祟,把政治冲突庸俗化。在冲突显性化之后,却又实施“边缘政策”,又把政治斗争零和化。这些举动极严重地恶化了局势,北美独立运动给外力硬生生地拧成了一股绳。埃利斯在书中提到一个历史小细节——革命许多年以后,当约翰·亚当斯(美国第二任总统,美国革命的实际发起人)被问及“谁对推动大陆会议关于独立的议程的贡献最大”时,约翰·亚当斯回答道:“乔治三世。”确实如此。
本书作者埃利斯特别描述了一个争议人物——英军统帅威廉·豪勋爵,指出他在纽约之战中面对有利战机,没有穷追猛打一举消灭北美叛军,从而使得英国丧失了把独立战争扼杀在摇篮中的关键机遇。埃利斯指出,豪这么做首先是因为他觉得有必要谨慎使用手上的军事资源(远隔重洋、补给不易);其次是由于豪的个人心理在起作用。他是一个“亲美人士”,希望打一场惩戒性的有限战争(而非全面战争),通过展示英国的军事优势不战或少战而屈人之兵。他认为自己执行的主要是一次“警察行动”,也负有恢复和平的使命(他反复试探过与美方媾和),覆军灭国固然痛快,却会永久地撕裂英国社会(豪仍然把北美人看成英国人),所以豪希望通过有节制的作战释放善意,将北美人带回谈判桌,也寄希望于如此战后重建方能收拾人心。
被大家亲切称为“梁大妈”的梁军清楚记得最初自己钻进村里寻找会做刺绣的妇女的情景,这些从未跟外人打过交道的妇女们低着头涨红着脸,扭扭捏捏扯出衣角的图案,“我只会绣这些,老丑了”,声音细不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