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束后,村上就坐上电动车赶往新宿的纪伊国屋,买了稿纸和钢笔。那是1979年,三十岁的村上春树用了半年的时间写了处女作《且听风吟》。
《且听风吟》书封
《且听风吟》入围新人奖评选最后一轮后,村上春树和妻子一道出门散步。走过明治大街的千驼谷小学旁,看见绿荫丛中趴着一只绿鸽。抱起来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伤,脚上套着名牌。村上双手轻轻地捧着这只鸽子,把它送到了表参道同润会青山公寓隔壁的岗亭,因为那是距离最近的岗亭了。我们沿着原宿的后街小路走过去,受伤的鸽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颤抖。“这时我徒然想到,我肯定会摘取《群像》新人奖……这与其说是逻辑性的想法,不如说是出于直觉。”
写《且听风吟》时感受到的“舒爽”与“快乐”一直持续到他现在的创作,村上说:“我长年以来最为珍视的就是‘我被某种特别的力量赋予了写小说的机遇’”,“并且像保护受伤的鸽子一样珍爱地守护着获得的资格”。
村上春树对于写作这个事情的笃定与1978年看棒球赛时偶得的“神谕”有关,球在天空划过弧线的短暂时间,写小说这个念头突然就冒了出来。捡到鸽子的这个有点魔幻性的情节,则令村上靠直觉去笃定了写作这件事。
确认一件事情有时需要很久,但有时就需要一瞬间,莫名被鼓舞、莫名就体会到一件事情的奥义。
作家在丹·布朗在《我是怎样开始写作的》中讲述:5岁时,母亲用打字机帮我出我写的故事,并自费印了一本。这本书叫做:《长颈鹿,猪,大话王》。我在书中讲述了三个小伙伴的故事,用傻里傻气的语言。但这件事却使我从此迷上了写作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