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颀的分析很有韵味,照顾到了很多细节。但是为了自圆其说,他忽视了如下细节:将历史情境限定在元代,实际上提高了读懂故事的难度。这意味着能够读懂故事的人,只能是那些生活在文化冲突激烈的时代或地区的民众。恰恰相反,《感天动地窦娥冤》受欢迎的程度超乎想象,在元代、明代、清代乃至现代都俘获了很多读者的心。能从文化冲突引起婚姻纠纷的角度来解读的读者想必是少数。要想降低读懂故事的难度,它必然是一个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民众都有可能经历的故事。只有这样,它才能引发读者长时间的持续共鸣。此处需要思考的是:婚姻仅仅意味着爱情吗?如果只是为了爱情,那么选择将爱情进行到底就行了,完全没有结婚的必要。对此,费孝通讲了一个未必浪漫的道理:“是在确立双系抚育。”(《生育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33页)
“断子绝孙”的寡妇
《感天动地窦娥冤》中有个细节一直没有被讨论:蔡婆婆的婚姻原本应该很幸福,“嫡亲三口儿家属”。可惜她的丈夫早就死了,只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她之所以愿意风里来、雨里去地从事放高利贷这个高风险职业,不外乎是想多积攒些家底,好让她的子子孙孙过上好生活;若是能读好书做大官,那更是极好的。
然而,实现这一美好愿望有个前提,就是要保证子嗣的延续,通俗地说就是“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为了儿子的婚事,蔡婆婆肯定接触过不少女孩,最后看中的是窦娥,“今年七岁,生得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元曲选》3762页)。为此,她和窦天章做了一个交易:留下女儿做童养媳,先前的债务一笔勾销,另外奉送进京赶考的盘缠。可是天不遂人愿,蔡婆婆的儿子虽然与窦娥成了亲,但是很快也死了,并未留下任何子嗣。这样一来,蔡婆婆、窦娥就变成了“断子绝孙”的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