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真正带领侦探小说走向繁荣的,就是目前传播最广的福尔摩斯。从诡计设定、情节描写和文学价值上看,阿瑟·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未必算得上顶尖,但其之所以有着跨时代的意义,在于自1891年7月起登载在《海滨》(Strand)杂志上开始,将侦探小说从少量的游戏之作正式引入了大众视野,同时确立了首位比较成熟明确的“大侦探”形象。福尔摩斯系列的成功无疑给侦探小说的流行创造巨大机遇,19世纪80年代后期,侦探小说的开始出现创作高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比起最早的侦探小说而言,福尔摩斯系列之后侦探小说算是走向了大众,但由于当时教育并不普及,主要的书写者还是贵族和上流人群。同时,读者也基本以中产阶级-上流人士为主,很少涉及底层人群。而这群读者需要的并不是低俗、恶劣、血腥的场景描写,他们期待的是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阅读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残忍罪案,然后运用自己聪明的头脑抽丝剥茧,随着侦探一起探索结局。这时的侦探小说区别于门槛较低的漫画等娱乐形式,也区别于普通街头巷尾流传的毫无章法的凶案传说,主要功能是为想要烧脑的人们提供刺激和消遣。正如英国著名诗人兼侦探小说迷的W·H·奥登所说:“侦探小说的最奇妙之处在于它恰好最能吸引那种其他形式的‘白日梦’文学无法影响的人。医生、牧师、科学家或艺术家这些事业上相当成功的职业人士是典型的侦探小说迷;他们喜欢思考,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饱学之士,因此绝对无法忍受《周六晚报》、《真实的告解》、电影画报或连环漫画等读物。”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开始了。一大批非常杰出的侦探小说家逐渐出现,如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约瑟芬·铁伊等等。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家对解谜推理推崇备至,一切都是为了智力游戏而服务,文学性和故事性都放在次要的位置。这是一个“智慧文学”的巅峰时期,每一部小说就是一个谜团,而能够公平列出所有线索,却依旧让读者抓耳挠腮的作品被认为是最优秀的。英国作家奥斯汀·弗里曼在《侦探小说的艺术》(1924)中指出侦探小说绝不能同“纯粹的犯罪故事”相混淆,侦探小说是为了让读者获得“最大的智力上的满足”。著名侦探小说家S.S.范·达因认为,侦探小说的人物“仅仅是满足逻辑思辨的需要”,因为任何更深入的描绘将会“在叙述中形成阻碍”。因此,当时许多作家和评论家提出过侦探小说创作的规则,著名的如诺克斯的“十诫”和范·达因的“侦探小说创作二十条”,都是强调侦探小说最重要的是推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