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也有极端酷烈的暴力描写,如《野草·复仇(其二)》写耶稣被钉十字架:
丁丁地响,钉尖从掌心穿透,他们要钉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悯的人们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响,钉尖从脚背穿透,钉碎了一块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们自己钉杀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咒诅的人们呵,这使他痛得舒服。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再看《铸剑》写眉间尺、黑色人与王的三头混战:
他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或许是套用《水浒传》语言,但《铸剑》和《野草》的这两段描写不仅仅以直观图画来揭露施暴者的残酷,更在讴歌复仇者的决绝与快意,揣摩“神之子”受难的心态:“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杂文不像小说或散文诗,既不能尽量含蓄地写出暴力场面,也不能尽情渲染,因此杂文提到暴力,多半采取直白的讲述,相当于报道事实,作为控诉的凭据。比如读者熟悉的《记念刘和珍君》描写刘和珍、杨德群、张静淑的被杀: